情人節沒有預備任何禮物和花,晚上約了阿仔契爺契媽吃飯一同慶祝。離開工作崗位之前,收到阿仔契爺的來電,經商量後,決定買給太太一枝花,要與契爺買給契媽的一樣。雖然這不是我自己預備的,但也希望表示丁點兒的愛意,僅此而已。


我發覺,送禮與奉獻的意義十分相近。對於沒有預備的心,收禮者都認為禮物的價值和意義不高;隨意的、隨便的、沒花心思的事奉和奉獻,委實令神令人沒趣,看著那「搭單」而送的花,我自己看著也不是味意,何妨是我的太太呢!


不知何故,情人節總像是男方送禮給女方的,收花的總是女方,男方卻沒收到任何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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